加强网具规范管理,禁止和取缔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网具和作业方式,是渔业渔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清理整治“绝户网”有关指示精神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管理,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内陆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网目尺寸调查和标准制定工作。
请各地渔业主管厅(局)对辖区内内陆水域捕捞使用的所有渔具渔法进行摸底调查,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规定的作业类型进行梳理和归类,并根据捕捞渔具对渔业资源的利用与破坏程度,梳理研究本省(区、市)内陆捕捞准用渔具、过渡渔具及其相应最小网目尺寸标准,形成本省(区、市)内陆捕捞准用渔具和过度渔具最小网目(或网囊)尺寸标准建议,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按地域分别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我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内陆水域网具情况进行汇总研究,对需要统一规范的网具种类和网目尺寸标准作出规范。
各地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摸底调查和分类梳理,确保研究提出的渔具标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联系人: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渔船渔具处
徐明(黄河流域以北、含黄河流域省份)
18910079423,010-59192913,59192929(传真)
boffad@agri.gov.cn
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冯广朋(黄河流域以南省份)
13816587711,021-62453022(兼传真)
changyuzheng@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6月29日